
經網信、公安部門聯合查證,視頻反映事件系2024年6月發生于武漢長江段,當地已發布事件通報。視頻發布者胡某某為吸引眼球、博取流量,擅自標注“洞庭湖可釣區”,引發網民誤解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
賬號“湘*北去”持有人胡某某的行為已涉嫌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,其對在網絡平臺發布不實言論的行為供認不諱,深刻認識錯誤并刪除視頻,保證今后規范網絡言行。鑒于其認錯態度良好且未造成嚴重后果,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批評教育。
來源:“湖南省互聯網舉報中心”微信公眾號、岳陽網信辦